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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考试录用公务员教学科研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考试(课程试讲)工作顺利完成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日期:2014/05/15 点击量:

5月11日、12日两天,学院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教学科研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考试(课程试讲)工作在我院浦口主校区如期举行。省公务员局考录处处长张学英,省公安厅政治部人事处处长汤楠、副调研员李学忠等上级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巡视指导现场工作,并在院长吴跃章、党委副书记张霞的陪同下,现场听取了一名考生的课程试讲。党委副书记张霞在考官培训会上讲话并作纪律教育。

根据《江苏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以及《江苏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文件规定,在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等考试测评环节的基础上,部分职位可以增加专业科目考试。我院2014年考录的公务员职位中,教学科研职位比例较大,为了测评考生从事高校教学工作适合度,我院教学科研人民警察职位今年经批准继续以课程试讲方式组织实施专业科目考试工作。为此,学院专门制定《江苏警官学院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教学科研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考试(课程试讲)工作实施方案》,并报经省公务员局、省公安厅同意后执行。

课程试讲严格按照考录公务员面试要求组织实施。试讲当天早上7:20开始考生封闭、抽签、备课,下午13:30开始根据抽签顺序进行试讲。考官由在宁高校、省公安厅及学院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教研室主任、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教学科研人事部门负责人中抽取组成。试讲题目为当天早上7:00抽取2-3名考官封闭讨论、议定2套试题并现场密封,再由各职位考生抽选其中1套作为试讲题目。根据规定,所有命题考官均签订了保密协议书。试讲采取考官现场评分形式,每个职位由7名考官测评打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计算出5名考官给出的平均分,专业科目考试(课程试讲)成绩单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交考生签字确认并领取。

截至目前,我院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体检、面试、专业科目考试等环节已经完成,下一步还将按规定进行考察(政审)、公示、录用审批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