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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召开公安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会
来源:政治部组织宣传处 发布日期:2019/12/03 点击量:


省社科联党组书记、副主席 刘德海


省社科院党委书记、院长 夏锦文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江苏警官学院党委书记 夏存喜


江苏警官学院院长、公安部现代警务改革研究所所长、

江苏省公共安全研究院院长 张兰青


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新型智库建设办公室)主任 许益军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李国强


群众杂志社副总编辑 李程骅


南京师范大学教授、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副院长 龚廷泰


南京大学教授、中国智库研究与评价中心副主任、首席专家 李刚


公安部现代警务改革研究所常务理事、苏州市警察协会主席 张跃进


为深入学习贯彻和宣传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握核心要义,领会精神实质,辅助决策咨询,指导公安工作实践,12月2日,江苏警官学院、公安部现代警务改革研究所、江苏省公共安全研究院召开公安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会暨第四届中国现代警务改革论坛,围绕“‘中国之治’制度优势与公安机关社会治理实践创新”主题进行深入研讨。省社科联党组书记、副主席刘德海,省社科院党委书记、院长夏锦文,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江苏警官学院党委书记夏存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新型智库建设办公室)主任许益军等领导专家出席研讨会。研讨会由江苏警官学院院长、公安部现代警务改革研究所所长、江苏省公共安全研究院院长张兰青主持。

刘德海认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对“中国之治”具有里程碑意义,要从召开时机、规格形式、认识高度、顶层设计、行动纲领等方面深化理解。回望历史,全会把“中国之治”推向制度高地,展望未来,全会确立了“中国之治”的制度目标,突出了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的地位作用,帮助我们加深了对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内涵的理解。

夏锦文深入阐释了“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内涵要求,认为国家制度的形成、定型和完善是一个较长过程,体现了一个国家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其实质是实现良法善治。将“中国之治”制度优势转化为公安机关社会治理实践创新,关键要抓住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形成总体效应,提高治理效能。

夏存喜以“为开创‘中国之治’新局面贡献公安智慧与力量”为题作了主旨发言。他认为,公安机关作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专门力量,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必须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坚决捍卫党的执政安全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安全;要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体现实战化特点、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警务体系,全面提升公安工作现代化水平;要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着力提升社会治安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要强化能力建设,着力锻造高素质过硬公安铁军,为履行新时代职责使命提供坚强保证。

许益军表示,近年来江苏社会治理形成很多经验做法,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走在全国前列,网格化社会治理是江苏首创。江苏省公共安全研究院第一时间从社会治理的角度召开专题研讨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体现了新型智库的政治站位和使命担当。多年来,江苏警官学院高度重视智库建设,江苏省公共安全研究院在全省新型智库建设中特色鲜明、成效明显,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专职性和专长性。希望江苏警官学院智库建设进一步发挥体制机制优势,加强学术支撑、推动成果转化、创新内部治理,取得更大成绩,发挥更大作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李国强,群众杂志社副总编辑李程骅,南京师范大学教授、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副院长龚廷泰,南京大学教授、中国智库研究与评价中心副主任、首席专家李刚,公安部现代警务改革研究所常务理事、苏州市警察协会主席张跃进等领导专家,分别从公安机关是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的主力军、协同开展公共安全治理、推进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美国警务资源配置的市场化与分层化的启示、以“中国之治”制度优势推进市域警务现代化等角度作了精彩发言。省警察协会会长吴跃章,省社科联研究室主任刘西忠,江苏省公共安全研究院常务理事张健,学院部分干部教师,以及人民网、中国江苏网、江苏法制报等媒体记者参加了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