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江苏警官学院和江苏省公安厅执法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拟于2021年7月下旬在南京联合主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学术论坛,诚邀公安机关民警、高校学术界和公安院校教师投稿并参加论坛。
一、论坛主题
本次论坛研讨主题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公安建设”。
二、参考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公安法治建设的领导研究
2.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保障人民权益
3.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维护国家安全
4.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5.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公安机关社会治安治理能力
6.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
7.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公安法律规范体系
8.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构建现代警务体系
9.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公安执法权力运行体系
10.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1.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公安机关整体执法素质
12.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13.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涉外执法工作
14.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公安法治文化建设
15.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公安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16.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公安法学教育
三、论坛征文事项
1.请作者围绕论坛主题撰写论文。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包括摘要、关键词和脚注,格式采用CSSCI核心期刊注释规范(脚注-带圈字符-每页重新编号)。
2.论文务请于2021年6月30日前以电子版发送至论坛专用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学术论坛参会论文”字样,并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3.投稿邮箱:
(1)公安实战部门作者投稿邮箱:jsgafz@163.com
(2)高校和警察院校投稿邮箱:flx@jspi.cn
4.论坛鼓励相关领域工作者分享对法律的期待和发现,鼓励本领域有深入研究的青年学者和硕博研究生投稿。
5.论坛参会论文原则上要求未公开发表。
四、论坛举办
1.论坛将根据提交论文内容质量确定与会代表和发言者。
2.论坛不收取费用。外地参会代表往返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江苏警官学院)黎 慈:15905164197
宋 鹏:13952038869
孟卧杰:13913956472 025-52889487
(公安厅法制总队)
陈 泳:13584017316 025-83526907
陆 亮:15952021058
附件:苏警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高峰论坛邀请函(公告)
江苏警官学院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