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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全面落实浦口校区工程设备设施管理(使用)和维保责任
来源:建设办 发布日期:2017/10/18 点击量:

根据6月7日学院“重点活动承办或组织工作点评会”上学院主要领导提出的要求,建设办会同各相关部门在暑期完成对浦口校区工程设备设施项目、数量、分布等基本信息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于9月份依据相关部门工作职能,逐一明确了浦口校区工程设备设施20个大项、32个子项的管理(使用)和维保部门,厘清了各自的管理(使用)和维保责任。10月17日上午,王奎宏副院长主持召开会议,就相关管理(使用)和维保责任进行确认交办。后勤管理处、安全保卫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警务研究中心、图书馆、团委、警察体育教研部、计算机信息与网络安全系、学生处、后勤服务中心等工程设备设施使用管理、维保协调部门以及监察室的负责同志分别在相关《责任确认淸单》上签字。

王奎宏副院长在签字程序结束后,就进一步做好后续相关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必须强化主体责任。各责任部门要依据最新工作分工,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和“谁维保、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个子项的管理(使用)责任人,真正把管理(使用)和维保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必须完善工作机制。各责任部门要区别工程设备设施管理(使用)和维护的不同要求,尽快出台相关制度和操作规范,明确管理(使用)者工作职责。管理(使用)者要加强学习,熟悉掌握相关设备设施性能和管理(使用)、维护基本要求。坚持管理(使用)者日常巡查和部门定期检查相结合,建好工作台账,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设施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故障,确保各工程设备设施状态完好、运行正常。三是必须加强协调配合。各责任部门要坚决克服发现问题熟视无睹、推诿扯皮,解决问题总是不上紧、慢半拍的工作惯性,既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更要重视和强化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协作配合、整体联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共同把学院的工程设备设施管理好、使用好、维护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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