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江苏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5月7日,学院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专业科目考试(课程试讲)在我院浦口主校区如期举行。省公务员局考录处处长季铭华和省公安厅人事处副处长黄晓栋等上级公务员考录主管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巡视指导现场工作,并在院党委副书记张霞、政治部人事处处长刘艳芳的陪同下,现场听取了一名考生的专业科目考试。政治部主任万有林和纪委副书记、纪委监察室主任黄加祥,省公安厅人事处副处长黄晓栋在考试前的考官培训会上讲话并作纪律教育。
专业科目考试严格按照《江苏警官学院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专业科目考试(课程试讲)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考官由在宁高校、省公安厅及学院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教研室主任、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教学科研人事部门负责人中抽取组成,主要测评考生从事高校教学工作的适合度。为了确保专业科目考试的公平、公正,考试当天对所有命题考官封闭出题,并签定保密协议书。对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封闭、抽签、备课,根据抽签顺序进行试讲。考试采取考官现场评分形式,成绩单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交考生签字确认并领取。
截至目前,我院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体检、面试、专业科目考试等环节已经完成,下一步还将按规定进行考察(政审)、公示、录用审批等程序。(政治部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