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认定第四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的通知》,我院获批“江苏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称号。
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是全面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全面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培养造就大批高素质大学生和创新人才的重要内容。院语委办负责普通话推广、宣传工作和规范汉字书写示范工作。近年来,我院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语言文字活动,全院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逐渐增强、应用能力普遍提高,学院语言文字工作整体水平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