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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全省公安成人学历教育工作会议在宜兴市公安局召开
来源:干训部 发布日期:2004/08/10 点击量:

2004年6月11日至12日,省公安厅政治部和江苏警官学院在宜兴市公安局联合召开2004年全省公安成人学历教育工作会议。省公安厅政治部组织教育处韦立华处长代表省厅政治部、江苏警官学院陈德祥副院长代表江苏警官学院讲了话,省辖市公安局主管教育的负责人、江苏警官学院干训部(函授部)和教学站(点)负责同志等共37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干训部主任彭琪同志主持。

陈德祥同志代表江苏警官学院在会上讲话中,回顾了近二十年我省公安成人学历教育的发展情况,分析了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公安成人学历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面临的迫切任务,要求学院成教主管部门和校外教学站(点)认真贯彻“二十公”精神,抓住机遇,大力发展公安成人学历教育事业,狠抓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为我省公安工作和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服务。

韦立华同志在会上肯定了江苏警官学院近年来成人教育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各教学站点的办学经验,并就如何进一步抓好公安成人学历教育训练工作,代表省公安厅政治部讲了三个方面的重要意见:

1、要增强责任意识,从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二十公”的高度抓好公安成人学历教育工作。全国“二十公”把教育训练工作作为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基础性举措,提出了构建公安特色教育训练体系,是我国公安教育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黄明厅长指出,贯彻“二十公”精神,建设正规化的公安队伍,源头在学校,提高靠培训,管理靠养成。江苏警官学院为全省近13000名(占总数的18%)公安民警,举办了函授、自学考试等形式的学历教育,在构筑公安人才高地,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战斗力和改善学历结构,充分发挥了源头作用和主力军作用。

目前,我省公安队伍中,大专以上文化的民警中有12%是《专业证书》、有23.2%为高中(中专)及以下文化,其中45岁以下民警和科股级干部占相当比例,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要求不符,有638名为初中以下文化,公安学历教育面临着紧迫的任务。

公安成人学历教育是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历教育工作直接关系到队伍素质的提高和战斗力的发挥。一支没有文化的队伍是没有战斗力的队伍。无论是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是从公检法司执法机关的横向比较看,都迫切地需要继续加强和大力发展在职民警的学历教育工作。要继续组织符合条件的民警参加公安管理专业本科自考,参加江苏警官学院专升本函授教育和特色本科自考。特别是要以45岁以下民警和科、所队为重点,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公安成人学历教育,打牢他们的文化基础和公安业务基础,力求在公安成人学历教育的发展上有新思路,在具体工作上有新举措,在队伍整体文化素质提高上有新突破。省厅决定,今后除继续抓好法律硕士教育外,在本科公安成人学历教育方面,主要依托江苏警官学院开展治安学、法学等专业的本科函授和公安管理专业的特色自考工作,努力提高公安队伍的文化素质和发展后劲。

2、要增强效益意识,切实把提高教学质量作为成教工作的中心环节来抓。成人学历教育,是适应公安工作需要、多快好省改善公安队伍文化知识结构,提高队伍政治、业务和文化素质的有效形式。这几年,省厅委托警官学院举办的各类公安成人学历教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赢得了领导、学员和用人单位都满意的良好社会信誉。成人学历教育要继续抓好教学质量,突出重点,强化教学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战性;提高课堂效率,切实选配好任课教师;狠抓考风考纪,树立新时期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

3、要增强规范意识,促进公安成人学历教育向制度化正规化方向发展。正规化的成人学历教育不仅能最大限度地提高参学民警的知识和技能素质,还能促进参学民警良好职业风范的养成。要加强进一步组织领导。为公安民警提供“人人学、时时学、处处学”的优良环境,要制定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分批分层次安排和引导民警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对在规定时间完成学业的政策上要给予奖励。要狠抓学员到课率。把学员到课情况与评选先进挂钩,对缺课1/3的,坚决取消该课程的考试资格。要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从为参学民警办实事的角度出发,切实保证民警的学习时间,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会上,学院干训部主任彭琪同志介绍了江苏警官学院近年来公安成人学历教育的基本情况、近期的工作思路和学院2004年公安成人学历教育招生政策。无锡市公安局教育处、常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和江苏警官学院龙潭校区分别介绍了函授教育、专业证书后大专教育和特色专业自学考试教学管理经验。会上,无锡市公安局教育处、南京市公安局组织教育处、镇江、常州和徐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等优秀教学站(点)受到了表彰。

会议期间,警官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周家骧、无锡市公安局副局长、政治部主任朱民治、宜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南江、宜兴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国强同志看望了会议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