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晚,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李友根教授来我院浦口校区开设题为“司法裁判中标准人的认定”学术讲座。
李友根教授就什么是司法中标准人概念,在经济法中如商标法、广告法、价格法等如何确立标准人以及在经济法主体中消费者、经营者和政府三方中如何成立标准人等几个方面,结合大量的司法实践进行了系统而深入地阐述。讲座深入浅出,旁征博引,以及其严谨的讲学态度,令广大师生折服。
校区师生近200多人听取了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