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性质 |
任意选修课 |
课程代码 |
3402086 |
总学时数 |
34,其中理论:34 |
学 分 数 |
2 |
适用专业 |
法学 |
先修课程 |
法理学 |
课程负责人 |
张磊 |
主讲教师 |
张磊 |
选用教材 |
刘新华,修晶主编,经济学概论,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5年2月版。 |
《经济学概论》是依据2017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设的通识类任意选修课。该课程主要包括经济学导论;需求、供给与均衡价格;消费者行为分析;厂商理论;市场理论;要素收入理论;外部性、公共物品与政府;国民生产总值、总需求和总供给;凯恩斯的国民收入决定理论;失业和通货膨胀;经济周期与经济增长;宏观经济政策;国际贸易和国际收支等十三个教学模块。在经济和法律全球化日益增强的时代,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其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通过该课程教学,学生系统掌握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基本思想、基本分析方法和基本理论,明确经济学的总体内容、主要结论和应用条件;能够对经济问题和经济现象进行简单分析,具备初步分析能力;对经济学的基本问题和基本观点有比较全面的认识,能够建立起经济学的基本思维框架。
本课程教学内容以讲授为主,同时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根据需要适时采用经济问题研讨、分组讨论、学生研讨等多样化的教学手段和方法,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突出一定的应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