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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公安调查研究”专业人才训练班招生简章
来源:治安管理系 发布日期:2018/11/07 点击量:

为适应公安工作改革的现实需要,深入推进大数据条件下公安实战化教学训练改革,培养公安急需人才,根据《江苏警官学院“警务大数据应用”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方案》(苏警院【201814号),决定开办首期公安调查研究专业人才训练班 。

一、训练计划

首期“公安调查研究”专业人才训练班从2017级治安专业、交通管理工程专业中选拔20名学生进行重点培养,聘请公安机关专家、高等院校和本院教师开设有关公安调查研究理论和方法讲座与专题课,采取专业辅导、跟班学习、实训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期一年的专业人才培训,希望为公安机关培养和输送更多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基础扎实,作风严谨,调查研究能力较强的专业人才。

二、学员招录

(一) 招录条件。公安调查研究训练班要求学员学风踏实,勤奋好学,在区队智育、德育排名分别在前40%

(二)组织报名。根据学生本人兴趣和专长,经所在大队按区队对报名同学综合表现进行排序后统一报名。

(三)招录考试。组织报名学员进行测试,在规定时间45分钟内完成议论文一篇。根据招录考试成绩(兼顾高考数学成绩、大创课题、计算机等级证书等)择优录取20名学生并进行公示。

三、培养方案

公安调查研究训练班学制为一年。具体培养过程主要包括:

1.由治安管理系制定培养计划,组建教学团队,进行为期一年的教学训练。

2.开设课程。治安管理系组织公安实战部门、地方院校专家开设高端专题讲座,本系教师及外聘专家开设《调查研究基础》《调查研究实训》课程。结合授课情况,由教师指导操作,组织调查研究兴趣小组活动,强化学生专业技能培养与训练。

3.实习实践。培训后期,学员利用到公安机关实习等时间,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开展专业技能培训教育,进一步巩固培养训练效果,并将调查研究技能应用到大创课题、学年论文、毕业论文等研究和今后的工作中。

4. “公安调查研究训练班招录和日常管理工作由教务处、学生处(团委)、治安管理系共同负责,社会学教研室具体实施。

四、考核评价

“公安调查研究”专业人才训练班实行如下考核评价机制:

(一)训练班专业人才经培养合格,由学院颁发结业证书。依据考核成绩和综合表现,按30%的比例评定优秀学员并颁发证书。

(二)培训课程考核合格的,可与第一课堂培养方案中的两门选修课学分互换,优秀学员给与素质拓展加分的奖励。

(三)训练班学员因违纪被学院处分的,随时取消继续参训资格;训练班学员本学期末文化课程考试不及格的,原则上取消继续参训资格;训练班学员培训课程考核不及格的,取消继续参训资格。

、训练班招生安排

治安学专业、交通管理工程专业各学生大队组织符合报名资格的学生进行报名登记,并于20181113日前将首期“公安调查研究”专业人才训练班报名表(附件1)及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治安管理系;1116日举行考试;1119日公示录取学员名单;1123日举行首期训练班开班式。

招生咨询请与治安管理系联系。

联系人:陈月老师

联系地点:教研楼413

联系电话:5288167313851799153

电子邮箱:chenyue@jsp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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